2006年5月11日 星期四

遊戲與工作

記得中學和大學其間玩電腦遊戲 (尤其是RPG), 可以玩到不用睡覺, 連續玩十幾日, 也不覺得疲倦. 我爸爸成日話, 如果可以把這個態度運用在讀書方面, 成績一定會更好.


讀書這樣乏味, 又甚樣可以成為遊戲呢? 所以我無法做到爸爸的要求.

請完書出來工作, 對於一些我有興趣的工作, 我是可以廢寢忘餐地工作, 但始終是打工, 又那裡可以永遠只做自己有興趣的工作呢? 所以決定自己做老闆.

看過我的 創業過程分享 , 也了解創業非容易. 經過多次失敗, 才能成功完成產品. 但最重要的是, 我可以選擇做與不做 (玩與不玩).

很多時對公司發展, 我如同玩遊戲, 但我玩得非常認真的, 也非常享受個中的樂趣. 對於我有興趣的工程, 我可以不收錢 (或低於成本) 做, 最好例子就是幫那間漫畫租借店度身編寫那套租借管理系統, 只收半個月人工, 做了三個月, 但我做得好開心, 最終這套系統為我賺到更多.

所以當你工作, 如同玩遊戲時那樣開心, 你就更容易成功了.

4 則留言:

  1. 這個心態是很好, 可是卻又不是每個行業的人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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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伊達 :
    這個心態是很好, 可是卻又不是每個行業的人都做到

    無錯, 我都係咁話... 尤其係, 要持之以恆, 要肯冒風險, 談何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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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想的多, 做的少, 所以我才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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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對,每個人都希望做到有興趣的工作or事業,加做到的話,再加上敬業樂業是最開心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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