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27日 星期四

連鎖會員系統

今天到伙伴辦公室和他討論如何把他們大約五十間店舖的會員整合,發展成連鎖會員系統.


這個方案其實大家都想了很久,他們發展出這麼多間分店,這麼大的網絡,不好好利用的確很浪費,如果把這些會員資料整合起來,就能發展很多生意出來.

我們又來看電腦化可以幫他們做甚麼?第一個就是黑名單,會員如果在某一間分店成為黑名單,就不能到其他分店消費了.第二個就是記錄會員的積分(類似超市的積分咭),一咭就可以到任何分店消費,累積值份就能換禮品.第三個就是把這些資料儲存在資料庫,日後就可以做些推廣,最後一個就是代收費用(像便利店,可交不同費用).

今次工程要開發一個中央伺服器,在他們使用的租銷系統加入連線功能,把資料互傳,最後就是開發一個客戶端 (Client),讓管理人員管理資料.

以上只是第一階段的功能,完成後未來的發展空間還有很多.工程今天正式開始,日後又更忙碌了.

3 則留言:

  1. 最好不要, 我公司也是做特許經營,也是加盟店資料比左總店, 給客戶告去私隱專員工處度,差d比人告上法庭,要賠返d product比佢化解件事, 仲要上埋報紙
    還是放棄這個諗頭,我公司客人會員都係得2-3000個,都有咁既事發生, 何況你咁多人, 一定出事..
    一定會觸犯私隱條例法,而家管得好嚴,客戶資料不可給予第三者,
    如果你係直營連鎖就當然無問題, 但你而家唔同老闆既加盟店就一定唔得...我老闆被專員工處警戒完嚇到佢死..
    因為每間公司的老闆都不同及未得那些客戶書面同意給第三者是不可以張客人資料外涉,
    如果有是旦一個客人知道左而投拆,一定告得入,就算佢係黑名單人士,佢都可以告你..
    千奇唔好博..,投資錢是少...犯法事大,上埋電視見報搞大件事仲麻煩....
    我個客就係收到sms, 同電郵..即刻衰左, 而家條例就係連名,身份証,電話,都唔可以透路比第三者
    無必要為左呢d小小功能而負上刑事及民事責任...絕對不值得,
    以上係真人真事, 你唔信打去問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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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謝謝你的資料, 我會考慮和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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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絕對同意dHL
    最憎D人利用自己的資料,未經我同意,有乜理由用我d
    資料?就算你要sms廣告,都要問下我先啦?畀我知道d公司利用我的資料,我一定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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