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6月16日 星期五

註冊商標

近半月都在忙於把公司所有系統的名稱, 由 "憶資XX系統" 改為 "MemDB XX系統", 同時也把之前從商標設計比賽 - 結果的商標註冊.


這是我第一次註冊商標, 所以很多東西都不懂, 致電給商標註冊處, 他們又耍了我幾次, 都不能解答我的問題, 答案只有一個, "我們不能給你任何的法律意見, 請你咨詢你的法律顧問吧".

本來想一次註冊 "MEMDB" 和 "憶資", 因為一個商標的定義是一個圖案, 這圖案可以是 "MEMDB 憶資", 我問如果這樣註冊, 可否同時保障兩個呢?

答案又是這個, 最終都只註冊 "MEMDB" 算了.

我英文太不好, 所以用中文填表, 但表格要求全部用中文填寫, 即是申請人不可以填 "MEMDB TECHNOLOGY COMPANY", 而要填 "憶資科技公司", 但因為要註冊的商標是 MEMDB, 當然填英文名稱會比較好些, 最終都是用讓步, 用 "憶資科技公司" 填了.

奇怪啦, 申請表格沒有地方填公司商業登記證號碼, 無限公司可以同名的, 最致電詢問, 無限公司不是一個法律體, 不能用來申請商標, 所以要用個人名義來申請.

但就算用個人名義註冊, 都沒有地方填寫身份證號碼呢? 姓名都會有相同的. 回答是有申請人地址吧.

甚麼? 註冊商標原來是這樣模糊, 算吧! 自己想慳錢, 就只好接受吧. 最終用個人名義申請 "MEMDB" 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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