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27日 星期四

是玩弄嗎?

昨日提出用比賽的方式設計我公司Logo, 即日收到一間設計公司的電郵, 說這樣分明是玩弄設計者, 不付錢叫人工作, 沒有興趣參加.




我非常同意他的批評, 自己也是服務供應商, 如果客戶叫我先編寫一套系統比賽, 他們選其一使用, 然後付錢, 我也不會參加 (而且獎金實在不吸引).

所以我自己想了很久, 甚麼條件我會參加呢? 如果我只需要很短的時間就能完成此系統, 而系統可以讓更多客戶知道我的存在, 我亦會參加.

設計一個Logo, 如果一看"MemDB"就有靈感, 其實一二小時就能完成. 我估計需要的時間不多. (無靈感的話, 十日也不能設計出好的Logo來).

另外我也想出了, 把所有設計永久放在我公司的網站, 讓這些設計和設計者的努力不會就此浪費, 希望吸引大家參加 (或算是幫我一個忙吧).

我預算用港幣伍佰元為獎金, 可能真的太少 (只是象徵式給小小), 但是如果勝出, 他/她的Logo就會被註冊使用十年, 也會出現在我公司的網站, 咭片,宣傳單張和系統內, 讓更多人可以看到這Logo, 這個對設計者來說, 滿足感會勝過獎金 (當然如果獎金多些會更好).

在Blog認識了很多設計高手, 希望他/她們可以幫我這個忙.

4 則留言:

  1. 是否參加,實在是你情我願。有人認為$500已是十分具有誠意,有人可能認為五千也是"玩弄設計者"。若不喜歡不參加就是,不明白怎麼會寫電郵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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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如果係500 cash + 500 cash coupon,推動力會大d,
    你註冊十年,如果個design好,點計都係ok既!千金難買心頭好,何況係你事業既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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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老實講,搞設計比賽絕對係正確的商業策略,好多公司都係用這個策略,一方面免費宣傳,一方面又可以找到有能力的人,而參賽的人亦有可能成為未來的potential clients。
    獎金算多或少,好主觀,只可以講願者上釣。
    罵人又真係無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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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我都是第一次試用這方法, 無論好壞, 都是值的一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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