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16日 星期一

這玩具不是這樣玩

昨天和兒子到某玩具店,他用了自己的方法玩一個玩具,店員用責備的語氣說:這玩具不是這樣玩,然後教他說明書的玩法.

很多時和兒子玩玩具,在看說明書前,都會和他研究怎樣玩,先用我們覺得好玩的方法玩,然後才看說明書,而我也會教兒子,說明書所寫的是設計者想出的某種玩法,不一定要完全跟蹤,這令我們只懂得跟別人的遊戲規則玩遊戲.而在現今的社會,我們要創作遊戲規則,讓別人跟隨.

除了玩玩具,很多大公司也在製作遊戲規則和標準,IBM,Microsoft和Google也在設計遊戲規則,大部份人只能跟隨玩,未來誰能製作遊戲規則讓人跟隨,誰就能勝利,可惜大部份學校和人,都在訓練大家跟隨別人的遊戲規則!

18 則留言:

  1. 說得沒錯,給小朋友一件玩具,真的不用快快急著教他們如何玩的,他們想到的玩法遠遠勝過玩具的製作人。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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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突然想起
    寫給使用者們用的程式,他們都沒有看說明書,也不想跟我們研究怎樣玩
    總有一部份人, 只用他們覺得好玩的方法玩......
    然後把整個 system 弄得很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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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贊成! 店員用責備的語氣的確抺煞了孩子的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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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同意, 所以我主張買積木給小朋友, 讓他可自己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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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店員未一生一世都係店員...
    小朋友是有理想..無理想同一條咸魚無分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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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容子 :
    說得沒錯,給小朋友一件玩具,真的不用快快急著教他們如何玩的,他們想到的玩法遠遠勝過玩具的製作人。哈哈!
    是係,最重要是訓練他們思考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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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Dennis :
    突然想起
    寫給使用者們用的程式,他們都沒有看說明書,也不想跟我們研究怎樣玩
    總有一部份人, 只用他們覺得好玩的方法玩......
    然後把整個 system 弄得很亂.....
    好的系統是要讓用戶不用看說明都能用,不過明明是一個零售系統,用戶不能用作文書處理吧,那就是用錯系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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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富爸爸 :
    贊成! 店員用責備的語氣的確抺煞了孩子的創意。
    我想是因為怕孩子弄壞這玩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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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羊爸 :
    同意, 所以我主張買積木給小朋友, 讓他可自己創作.
    另外,我也會在旁,各自砌,等他自行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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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SMS也不是設計出來給人追女仔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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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而在現今的社會,我們要創作遊戲規則,讓別人跟隨」
    有關這點,我抱懷疑的態度。
    1. 假如所有人都在創作遊戲規則,沒有人願意跟隨別人的規則,那我們為甚麼要創作新的遊戲規則?甚至根本不需要規則。
    2. 我能視這一句為現今社會的新規則嗎?那麼誰又能打破這一條「不斷創新」的規則呢?我想指出的是,不一定只有「製作遊戲規則讓人跟隨,誰就能勝利」,能夠跟隨規則,同時獲利,也是一種勝利的方式。
    3. Linkedin, MySpace, Hi5, Friendster, Facebook等等,玩的都是那一套規則––社群網站,但大家都有不同的玩法,有不同的重點,大家都可以獲利,可以成功。
    我並非反對「創新能夠帶來成功」,只是認為接受訓練,學習既定規則也是很有價值的(如會計和法律的專業)。所以學習和跟隨有價值的遊戲規則,並在適當的時候創新,會不會更能提升成功的機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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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遊戲規則一字包含了太多意思.
    老實說,我絕對喜歡這個世界有多一點人去學習一些所謂有價值的規則. 因為這樣, 就有更多既統一又容易取代的生產力, 來為'搞破壞,定規則'的人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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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這個問題和要做老闆或員工一樣, 無可能所有人都是老闆. 不過對你自已, 你想做甚麼? 這個心態是最重畏.
    這個世界變得很快, 會計和法律也在制定新規則, 我沒有說跟隨不能成功, 只是如果你能制定規則, 又能令人跟隨, 不是更好嗎?
    當然, 我這樣說, 很多人都會說[我做不到], 一個人力量有限等等... 你看Google, 幾人發展都能有這個效果... 再不讓對自己說[我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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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的確,想做甚麼是最重要的,套用清琦對成功的看法︰成功是能過自己想要的生活。
    而我對「創造規則」的想法是︰「學習和跟隨有價值的遊戲規則,並在適當的時候創新」。會計和法律等行業當然在轉變,然而,能夠參與制定規則的人,本身就是該行業的佼佼者,也是經過學習和跟隨既有規則的階段,絕非「搞破壞」就能「定規則」(長毛議員?)。這跟行業的特性有關。
    Enoch兄,你的想法我也認同,能夠制定規則,讓人跟隨,是很理想的。但這也涉及兩個階段︰一、制定規則;二、讓人跟隨。只有具品質的和有價值的新規則,才能夠讓人跟隨。搞不好,像甘泉航空那樣在香港搞新規則,下場有目共睹。
    我本身也是一個以「創造規則」為目標的人,所以我是絕對認同「創造規則 -> 獲勝」的模式,只是想帶出市場上是絕對需要有學習和跟隨已有規則的人。尤其是科研人員和專業人士等,只會因為越專業而越難以被取代。
    題外話,Google真正大勝的時期,已經不是只得幾個人的小公司,而是一個龐大的企業。倒是Plentyoffish,由始至終都是一人公司,也能創造每年近1千萬美元的收入,才是真正令我心動的傳奇。而Plentyoffish,正是跟隨Google Adsense的遊戲規則,同時重新制定Dating site的遊戲規則,才能獲得如此巨大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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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建議你看一本書, 這本書改變了我一些態度:http://enochng.mysinablog.com/index.php?op=ViewArticle&articleId=1189100書建議我們忘掉一些已知的東西, 也不要讓舊有的知識限制住.甘泉航空是失敗? 但他們應該從中應該學到很多東西 (如果不學到教訓, 那才真正失敗), 日後再來, 就更利害, 別少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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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對專業一辭一無所知,就想一步登天學到方法的態度,正是想成就專業的大忌。學習方法當然也是必要的,不過真正的專業人才,也會先質疑這些既有的方法對不對。」(引自【專業:你的唯一生存之道】‧序言)
    誠如你所言,我們要「忘掉」已知的,那麼不通過學習,又如何可以忘掉呢?這是我一直強調的「次序有先後,程度有深淺」的問題(詳見葉紹鈞的【以畫為喻】)。
    甘泉航空的例子,旨在說明「創造規則」不一定能夠直入「讓人跟隨」的階段。假如甘泉創辦人從中學習,再創造新規則,那就是另一個故事了。這好比研發新菜式,不可能每一道新菜式都會因為創新而成功。創新的心態我是絕對認同的,但對「創新=成功」的迷思,我不敢苟同。100次創新不可能100次都能成功,如何從「創新失敗」和「創新成功」中反覆前進,是更重要的。而真正能從失敗中學習的人,首先是正面和大方承認自己的失敗經驗。甘泉航空這一役是失敗了,但只要其創辦人心態不敗,那當然是值得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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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基本的知識必須看懂才能想出如何改善, 這點我非常認同. 重點是不要被已知的東西限制住, 和有改善它的心.
    走上創業,去做改變, 進入未知的森林, 就作了失敗的準備. 我也贊同, 不是每個人都適合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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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我就由細到大都用 "表面上跟隨" 的方式 ~
    大夠份人都不太接受 "太創新" 的東西, 他們會用各種的方式阻礙你做那些他們覺得 "不正常" 的行經.
    與其和他們辯論, 不如表面上做他們喜歡看到的, 實際上做自己的 "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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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過你的 MemDB 和一些人在這裡的回應.... 總有些人唔喜歡你的 "創新" 覺得 "現有" 最多人用的比較好.....
    當年 Google 創辦人一樣比人話 Google 無用... 有 Yahoo 就夠了, 投資做 Google 只是浪費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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