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道理很多人都明白, 但做得好的不多. 因為在找人才之前, 你必須有清晰的目標, 才能吸引人才加入, 而做到這目標, 大家必須賺到生活基本的費用, 因為在香港, 沒有錢是不能談創業.
我的目標很簡單, 而且2006年已獨自都做到了, 就是替客戶度身開發他們需要的軟件, 從中賺到基本收入, 然後包裝那些軟件, 賣給更多客戶, 賺到更多不用做的收入.
那時太多客戶和工程要做, 一個人根本沒有足夠時間去應付, 所以2006年7月18日, 即是十年前的今天, 一位銷售夥伴Wilson加人, 他幫我處理了大部份的銷售和見客的工作. 近年我可以有時間留在公司寫BLOG和開發更多人才, 都是他的功勞. 是MemDB第一個全職夥伴, 而這幾年他都賺到比打工還高的薪酬, 還能生活自由, 可以自行安排工作, 見各戶, 幫更多行業解決問題.
我覺得這是一個佷成功的合作案例, 未來應能吸引更多的人才以這例子合作, 加入我們一個大家庭.
Well done! Keep your hard work. Make Hong Kong a better IT society. I
回覆刪除Eric :
回覆刪除Well done! Keep your hard work. Make Hong Kong a better IT society. I
謝謝支持, 我會繼續努力.